稳增长,中国经济如何蓄能加力******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稳增长,中国经济如何蓄能加力
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态势,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新动能持续成长。1至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0%。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山西运城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生产流水线。闫鑫摄/光明图片
1.稳经济各项政策效应逐步释放
“政府今年发放了几轮电子消费券,让我们中小商户受益良多。”上海一家小店老板说。
今年以来,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各项政策持续加力。多地发放餐饮、零售等消费券,多措并举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1至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25.3万辆和606.7万辆,同比均增长1倍。
“促进消费一系列政策对稳定车市增长起到明显的作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说,11月,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月度产销再创新高,分别达到76.8万辆和7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5.6%和72.3%。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用好用足投资政策工具,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截至11月底,已审批核准106个重大项目、总投资约1.5万亿元;两批共7399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2700多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年64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全国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电视电话会议,对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进一步作出部署。“四季度经济运行对全年经济十分重要,需要政策发力稳增长、提信心。”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当前,各地各部门正在努力抓住时间窗口,促进各类政策举措全面落地、充分显效,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好转。
山东省拟定于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中旬,分批次组织企业赴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欧盟等地开展系列经贸促进活动。重庆市近日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生产经营困境。11月,深圳市出台24条措施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近期,面对新情况新挑战,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和新十条等措施,不断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同时,加力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各项政策效应正逐步释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总的来看,我国经济经受住了超预期冲击因素的影响,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潜力,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经济回稳向好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增速有望持续回升。
湖南宁乡食品加工企业开足马力忙生产。新华社发
2.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所说,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着力点,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彰显大国担当的主动选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认为,扩大国内需求发力点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要明确消费重点,引导消费方向,实现消费拓展。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出行消费的潜力,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可以预期,明年我国必将迎来旅游业的恢复性增长热潮。
宁吉喆表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更好恢复发展,有针对性地增加居民各类收入。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
“相信在着力扩大内需等各项政策的作用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明年我国经济一定会迎来整体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宁吉喆说。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粮食和能源安全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可能面临滞胀局面;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介绍,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积极影响,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
韩文秀表示,今年已经出台实施的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结构优化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显现。明年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另外,今年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客观上造成今年经济基数相对较低,明年只要经济恢复正常增长,基数效应将对明年经济数据形成一定支撑。
“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韩文秀说,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江苏连云港港集装箱码头装卸货物呈现一派繁忙。王春摄/光明图片
3.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部署要求,敢担当,善作为,察实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明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此次会议明确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有助于保持政策力度和强度,聚焦关键领域持续发力,确保明年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合理增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
其中,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认为,明年要继续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任务,加快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国际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释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强大带动能力,使之成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新引擎。
“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自立优势,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在高端芯片、重大装备等领域,攻克一批受制于人的关键核心技术,保证产业链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王一鸣说,继续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基础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工程化攻关,为自主创新产品应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持续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使用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加快恢复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粮食、能源资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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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稳经济政策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挖掘内需潜力,特别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进一步做大国内市场规模。通过优化市场结构、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韧性,进一步做强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市场平稳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要优化创业环境,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要培育创业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刘坤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15版)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